
投诉38次无人问津折射政府部门民生意识的缺失
“一起噪音扰民问题,群众投诉了38次得不到处理,实在太离谱了!到底是谁不作为,一定要追究到底!”在昨天召开的广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,市长张广宁现场剖析天河区棠下梅园大街发生的一起噪声扰民、群众
“一起噪音扰民问题,群众投诉了38次得不到处理,实在太离谱了!到底是谁不作为,一定要追究到底!”在昨天召开的广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,市长张广宁现场剖析天河区棠下梅园大街发生的一起噪声扰民、群众投诉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案例,怒斥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,必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此为鉴,举一反三,把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结合起来,切实改进作风。对于群众投诉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,“必须高度重视,一管到底,及时回应,绝不可视作小事而不为,更不能推诿、扯皮”。对于不作为者,依法依规问责,“绝不放过”。(04月28日广州日报)。真佩服广州市这些职能部门超强的心理承受能力,群众投诉38次他们竟然无动于衷;真佩服广州市这些人民“公仆”坚韧的抗民精神,面对市民一次次的诉求,居然安如泰山。也钦佩那位市民有锲而不舍的精神,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勇气,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给市长写了公开信,否则,他的继续投诉还会继续象泥牛入海一样,他和他的邻居们也就还只有继续生活在噪音的污染中。
按说,处理噪音污染,是国家有法律、政府有职责、处罚有章程、执法有部门,不说是有市民投诉,政府部门就应该给市民一个答复。就是没有市民投诉,政府部门也应该主动出击调查并处理噪音污染,因为这本身就是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。国家设立这些政府部门、执法部门,用纳税人提供的资金雇请一批公务员,其目的就是要求他们严格地履行职责,认真地做好执法和管理工作,让社会更加和谐有序的发展,让百姓更加心情舒畅地生活。如果出现问题政府部门不调查、不处理,就是不作为,就是失职,就应该追责。而广州市的这些职能部门面对群众38次的投诉还不理不睬,已经不是一般性的不作为、一般性的失职了,而是漠视民生,没有为民之心的表现了。这种对群众不理不睬、漠视民生的态度和作法,让群众的投诉遇上了“鬼打墙”,让群众诉求的拳头打在了棉花包上,对群众是一种冷伤害。
别看这些政府部门对群众的投诉不闻不问,但是,对他们自己的利益、自己的级别、自己的待遇却是锱铢必较、寸土必争。甚至不惜脱衣卸膀、赤膊上阵。正如张广宁所说的那样;“我们有些部门,只要涉及到职能稍微调整一下,个个都很认真,生怕触及切身利益,权力一点都不愿放。真把权力赋予他,他又不好好履行职责,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这种情况。”在每一次机构改革、职能调整的时候,一些职能部门为保住自己的机构、为争夺管理权限,是绞尽脑汁想理由,是挖空心思找办法,是千方百计扒路子。而且理由都冠冕堂皇的,办法都是理由十足的。是个个机构可以撤,就是自己的那个机构不能撤,一旦撤了,就会对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个个部门可以裁,就是自己的那个部门不能裁,一旦裁了,就会让社会的秩序混乱不堪。
但是,一旦国家把他们的机构保留下来,把职责明确下来,许多职能部门却不是认真地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职责,切实地管理好社会事务,为百姓解难、为政府分忧。而是把它当成安排干部的载体,当成对外炫耀的资本,当成为部门捞钱、个人创收的平台。是有钱、有名、有利的事争着管,抢着要,不怕越权、不惜过界。没钱、没名、没利的事推着管,绕着走,把群众当成皮球踢来踢去,把事务当成麻烦躲来躲去。如是百姓缺乏打持久战的精神,缺乏寻根究底的执着,那些的投诉就会半途而废,那些诉求都会“出口转内销”。别说是38次投诉还不理不睬,就是68次次、98次、380次投诉也会是不闻不问。
我们常说,政府是群众的守夜人,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,所以,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就是人民群众的更夫。既然是人民的更夫,就应该勤于打更、尽心守夜。古时有民本思想、有民生意识的官员都知道“衙斋卧听萧萧竹,疑是民间疾苦声,些小吾曹州县吏,一枝一叶总关情”。作为一个“情为民系、权为民所用、利为民所谋”的人民政府及工作人员,更应该一切以民生为本,以民意为重,对待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应该是侧耳细听、精心抚慰;对待群众的每一个投诉都应该看作比天还大,切实办理。不应该成为泥菩萨,只享受香火、却不为民解难。更不应该把自己的利益、部门的利益摆在中间,而任群众象撞木钟一样。
所以,对于张广宁市长关于“政府有关部门是严重失职的,必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”的判断和表态,笔者是举双手赞成的。并希望广州市政府通过学习这件事举一反三,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责任追究机制,让那些不作为、乱作为的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无处可推、无责可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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