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网上开店也算就业

假如网上开店也算就业

恶郡杂文2025-10-02 11:14:56
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出台新政,只要大学生网上开店铺独立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就可以算就业,按照这一标准推算,目前浙江在网上开店的大学生就有一半以上可以列入就业范畴,而且,在淘宝网店的信用等级在三颗钻以上
近日,浙江省教育厅出台新政,只要大学生网上开店铺独立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就可以算就业,按照这一标准推算,目前浙江在网上开店的大学生就有一半以上可以列入就业范畴,而且,在淘宝网店的信用等级在三颗钻以上的,就可以认定为自主创业。(新华网6月4日)
看到这样的消息后,笔者不免感慨良多。我们理解政府出台相关政策,拓宽就业渠道,为的就是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率,减少就业矛盾,缓解社会压力。这样的出发点是好的,但一味的强调就业的数量而忽视了就业的质量,放宽了就业的条件,这种观点却是笔者不敢苟同的。
今天,你可以把网上开店的收入定义在“1200元以上”的就实现就业,明天,我们的政府在面临更加严峻的就业形势时,会不会又把收入的门槛降至1000元,甚至800元不等呢?这种想通过对就业内涵的翻新定义或人为单向的添加补充,以达到一劳永逸地解决就业难题的做法,显然缺乏了科学理论的支撑,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。发展到最后,情况可能会变成一台电脑加一条网线就可以实现就业了,也就是说,浙江省的就业年龄可以向前再推前一大步,只要懂得上网,会网上交易的初中生或小学生都够矣,换句话说,浙江省实现全民就业的宏伟目标也是指日可待指的。
把网上开店纳入就业范畴是否科学,这不应该由浙江省教育厅一家单位说了算。不然的话,广东省也会仿效地把大学生摆地摊纳入就业,福建省也可以把修鞋的大学生当成已就业,照这样下去,大学生想失业都难了。其实,浙江省给出的就业标准本身就已存在很大争议,这个争议不仅体现在网上开店的月收入的定位上,以及“在淘宝网店的信用等级在三颗钻以上的,就可以认定为自主创业”,更加核心的是,通过什么手段和方法,才能正确地鉴定出网上开店的大学生达到就业的要求,如何让鉴定不掺假、没有水分呢。而实事上,要想达到月收入1200元以上,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可以很大,找几个朋友,在你店里采购商品,再把钱退回给他们,同样的道理,三颗钻以上的信用等级也可以用这种方法,这是在网上开店的朋友告诉我的,想必也是人人皆知的“秘密”吧。
所以,正为自己敢为人先地把网上开店纳入就业范畴的浙江省教育厅,先别急着为自己的创新和远见精神拍手称快,大家都理解你们为探索就业新路子所作的努力,知道你们的用心良苦。但是,假如网上开店也算就业的话,那么,我相信能真正高兴起来的大学生不会很多。因为这就意味着,他们历尽千辛万苦跨进大学的门槛,读书几年里耗费掉的时间和金钱,终究换不回等同或者接近于付出的回报,如此这般的“就业”,门槛低到没什么学历水平的人都可以参与进来,大学生们难道会因为这样的“就业”而感到读大学的好处吗?读大学后如果还不能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,那读了又有何用;但如果读了大学后还只能找这样的“工作”,那找到了又有何用?
诚然,笔者并不是完全否定网上就业的积极意义,毕竟有事做总比闲着失业好。但问题是,在时机和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,在外界对此“就业”质疑问难的语境下,还硬着把网上开店当成解决“就业”、提高就业率的救命稻草,这又是为什么呢?2009/06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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